合肥合家福超市被曝出售过期矿泉水
8月9日,网友“幸福小记”通过新浪微博爆料,合肥合家福超市公然出售过期的矿泉水。微博原文如下:“坐落在合肥广电中心隔壁的合家福超市,销售过期食品,在合家福超市天鹅湖店可口可乐公司的“冰露”矿泉水1.5升装的,竟然有近一件数量的产品在对外出售。生产日期是2010年6月23日,保质期12个月。是在挑战消费者的耐性,还是对媒体舆论监督的挑畔呢?”
食用过期矿泉水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呢?据了解,矿泉水瓶是用聚乙烯材质制成,存放十个月以上会导致材质老化,释放致癌的有毒物质。若在存放的过程中遇过高温,则会加速有毒物质的释放,有损身体健康。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: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个人或单位:没收违法涉嫌违法的产品;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,货值超过1万元的,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许可证。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,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;涉嫌犯罪的,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。
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网友,购买商品时仔细检查下生产日期,同时希望商家们能将消费者权益放在第一位。